10.1.1根据项目开工报告的进度计划安排和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专业负责人要求,设计/编制人按照设计各阶段规定的内容和深度开展相关设计工作。
10.1.2熟悉并认真执行有关部门对上阶段设计的审查意见、相关会议记要内容及项目和专业统一技术规定。
10.1.3按各阶段设计文件编制规定,编制设计文件(说明书、计算书、设备表、材料表及其它文件表格、资料图纸目录等),绘制工程图纸。
10.1.4按规定接收或向相关专业提交勘察设计资料。
10.1.5对所完成的图纸、文字资料等设计成果进行全面自校,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签署。
10.1.6将设计文件提交校对、审核、审定并签署;按照设计文件会签办法的规定将设计文件交相关专业会签。6.1.7根据校对、审核、审定人的意见和各级设计评审决议对设计文件进行修改。
10.1.8按有关规定办理设计文件的存档手续。
10.1.9根据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专业负责人的安排作好设计产品交付用户后的服务。
10.1.10根据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专业负责人的安排作好设计产品修改或变更设计。
10.1.11 根据要求进行项目竣工图的编制。
6.1.1根据项目开工报告的进度计划安排和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专业负责人要求,设计/编制人按照设计各阶段规定的内容和深度开展相关设计工作。
6.1.2熟悉并认真执行有关部门对上阶段设计的审查意见、相关会议记要内容及项目和专业统一技术规定。
6.1.3按各阶段设计文件编制规定,编制设计文件(说明书、计算书、设备表、材料表及其它文件表格、资料图纸目录等),绘制工程图纸。
6.1.4按规定接收或向相关专业提交勘察设计资料。
6.1.5对所完成的图纸、文字资料等设计成果进行全面自校,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签署。
6.1.6将设计文件提交校对、审核、审定并签署;按照设计文件会签办法的规定将设计文件交相关专业会签。6.1.7根据校对、审核、审定人的意见和各级设计评审决议对设计文件进行修改。
6.1.8按有关规定办理设计文件的存档手续。
6.1.9根据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专业负责人的安排作好设计产品交付用户后的服务。
6.1.10根据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专业负责人的安排作好设计产品修改或变更设计。
6.1.11 根据要求进行项目竣工图的编制。
14.1.1根据项目开工报告的进度计划安排和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专业负责人要求,设计/编制人按照设计各阶段规定的内容和深度开展相关设计工作。
14.1.2熟悉并认真执行有关部门对上阶段设计的审查意见、相关会议记要内容及项目和专业统一技术规定。
14.1.3按各阶段设计文件编制规定,编制设计文件(说明书、计算书、设备表、材料表及其它文件表格、资料图纸目录等),绘制工程图纸。
14.1.4按规定接收或向相关专业提交勘察设计资料。
14.1.5对所完成的图纸、文字资料等设计成果进行全面自校,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签署。
14.1.6将设计文件提交校对、审核、审定并签署;按照设计文件会签办法的规定将设计文件交相关专业会签。6.1.7根据校对、审核、审定人的意见和各级设计评审决议对设计文件进行修改。
14.1.8按有关规定办理设计文件的存档手续。
14.1.9根据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专业负责人的安排作好设计产品交付用户后的服务。
14.1.10根据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专业负责人的安排作好设计产品修改或变更设计。
14.1.11 根据要求进行项目竣工图的编制。
5.1 岗位职责:
5.1.1 根据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专业负责人的计划安排,设计(编制)人应根据开工报告的进度计划安排编制相应作业计划,经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专业负责人核准后实施。
5.1.2 熟悉并认真执行有关部门对上阶段设计的审查意见和相关会议记要内容。
5.1.3 按设计文件编制规定,编制设计文件(说明书、计算书、设备表、材料表及其它文件表格、资料图纸目录等),绘制工程图纸。
5.1.4 按现行《设计各专业互提资料规定》,向相关专业提供勘察设计资料。
5.1.5 按照勘察设计文件及技术资料签署规定,将设计文件提交校对、审核、审定并签署;按照设计文件会签办法的规定将设计文件交相关专业会签。
5.1.6 根据校对、审核、审定人的意见和各级设计评审决议对设计文件进行修改。
5.1.7 对所完成的图纸、文字资料等设计成果进行全面自校。
5.1.8 按有关规定办理设计文件的存档手续。
5.1.9 根据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专业负责人的安排作好设计产品交付用户后的服务。
5.1.10 根据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专业负责人的安排作好设计产品修改或变更设计。
4.1.1根据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专业负责人的安排承担或协同有关部门对外签定有关技术协议、合同等有关工作;
4.1.2根据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专业负责人的计划安排,估算设计工作量,根据开工报告的进度计划安排编制本专业或单体的进度计划,经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专业负责人同意后实施;
4.1.3熟悉并认真执行开工报告;
4.1.4设计前做好调查研究搜集资料工作;
4.1.5在工程的可研和初设阶段,对于工程量大、工艺较复杂的单元一般应提出两个以上设计方案,作好技术经济比较,会同校对人、审核人、审定人确定或推荐设计方案,提交专业室进行审查确定;
4.1.6正确采用各种现行有效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及软件;遵守各级主管部门颁发的现行有效的技术“法规”和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级主管部门对上一段设计的审批决定;
4.1.7按勘察设计评审办法,将设计文件等提交设计评审,并汇报和答辩;
4.1.8根据各级校对人审核人的意见和设计评审决议对设计文件进行修改,修改后交各级进行验证;
4.1.9对所完成的设计成果进行全面自校,并对其负责;
4.1.10按勘察设计文件质量评定办法,对该设计文件进行质量评定并办理设计文件的存档手续;
4.1.11按Q/CPE-SW20(C)《勘察设计产品的出版、包装及交付规定》执行,填写出版申请单;
4.1.12根据安排作好设计产品交付顾客后的服务。
4.2法律风险
9.1岗位职责:
9.1.1根据项目有关协议、合同要求,以及工程项目(专业)负责人的计划安排开展设计准备工作;
9.1.2根据工程项目经理/工程专业负责人的计划安排,设计(编制)人应根据开工报告的进度计划安排协助专业负责人编制相关专业进度计划、专业统一技术规定,经工程项目经理/工程专业负责人核准后实施;
9.1.3根据需要参加站(厂)场的选址工作,了解建设所在地情况,与业主有效沟通,倾听业主意见,领会业主意图;
9.1.4正确采用现行有效地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积极采用分公司标准化设计成果;
9.1.5熟悉并认真执行有关部门对上阶段设计的审查意见和相关会议记要内容。
9.1.6按设计文件编制规定,编制设计文件(说明书、计算书、工程图纸材料表及其它文件表格、资料图纸目录等);
9.1.7按 Q/SY SJXN15.10C-2010《设计各专业互提资料规定》及《设计各专业互提资料补充规定(试行)》,向相关专业提供勘察设计资料;
9.1.8按照QSY SJXN15.22C-2010《技术资料签署规定》、《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校审补充规定(试行)》,将设计文件提交校对、审核、审定并签署;按照设计文件会签办法的规定将设计文件交相关专业会签,对可研、初设、一段设计文件及分公司要求的设计文件,还应提交核心团队预审、分公司专家审查及专业核准人核准;
9.1.9根据校对、审核、审定人的意见和各级设计评审决议对设计文件进行修改;
9.1.10对所完成的图纸、文字资料等设计成果进行全面自校;
9.1.11按有关规定办理设计文件的存档手续;
9.1.12根据工程项目经理/工程专业负责人的安排作好设计产品交付用户后的服务;
9.1.13根据工程项目经理/工程专业负责人的安排作好设计产品修改或变更设计。
5.1.1根据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专业负责人的计划安排,设计(编制)人应承担或协同有关部门对外签订有关技术协议等的相关工作;
5.1.2根据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专业负责人的计划安排,设计(编制)人应根据开工报告的进度计划安排编制相应作业计划,经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专业负责人核准后实施;
5.1.3熟悉并认真执行有关部门对上阶段设计的审查意见和相关会议记要内容;
5.1.4认真执行开工报告的各项要求和规定;
5.1.5设计前做好调查研究及资料搜集工作,对外来文件及资料的正确性进行必要的验证,确保设计输入的正确性;
5.1.6按设计文件编制规定,编制设计文件(说明书、计算书、设备表、材料表及其它文件表格、资料图纸目录等),绘制工程图纸;
5.1.7按 Q/SY SJXN15.10C《设计各专业互提资料规定》及补充规定,向相关专业提供勘察设计资料;
5.1.8按照勘察设计文件及技术资料签署规定,将设计文件提交校对、审核、审定并签署;
5.1.9按照设计文件会签办法的规定将设计文件交相关专业会签,对其他专业提供会签文件相关内容进行认真复核并签署;
5.1.10按照勘察设计评审办法,将设计文件等提交设计评审,汇报或配合答辩;
5.1.11根据校对、审核、审定人的意见和各级设计评审决议对设计文件进行修改。
5.1.12对所完成的图纸、文字资料等设计成果进行全面自校;
5.1.13按有关规定办理设计文件的存档手续;
5.1.14根据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专业负责人的安排作好设计产品交付用户后的服务;
5.1.15根据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专业负责人的安排作好设计产品修改或变更设计。
5.2法律风险
9.1.1根据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专业负责人的计划安排,设计(编制)人应根据开工报告的进度计划安排编制相应作业计划,经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专业负责人核准后实施。
9.1.2熟悉并认真执行有关部门对上阶段设计的审查意见和相关会议记要内容。
9.1.3按设计文件编制规定,编制设计文件(说明书、计算书、设备表、材料表及其它文件表格、资料图纸目录等),绘制工程图纸。
9.1.4按 Q/SY SJXN15.10C-2010《设计各专业互提资料规定》,向相关专业提供勘察设计资料。
9.1.5按照勘察设计文件及技术资料签署规定,将设计文件提交校对、审核、审定并签署;按照设计文件会签办法的规定将设计文件交相关专业会签。
9.1.6根据校对、审核、审定人的意见和各级设计评审决议对设计文件进行修改。
9.1.7对所完成的图纸、文字资料等设计成果进行全面自校。
9.1.8按有关规定办理设计文件的存档手续。
9.1.9根据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专业负责人的安排作好设计产品交付用户后的服务。
9.1.10根据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专业负责人的安排作好设计产品修改或变更设计。
9.1岗位职责
9.1.1根据现场踏勘及业主委托书(合同书),编制《岩土工程勘察纲要》;
9.1.2负责项目所需图件、资料的收集与校核;
9.1.3负责编写及填报HSE“两书一表”;
9.1.4负责召开工程启动会,进行人员的分工,介绍勘察技术方案等;
9.1.5负责组织设备、仪器的领用、检查及维护;
9.1.6负责与委托人及有关方面的工作接洽;
9.1.7负责民工的招聘、培训(岗位及安全)及管理;
9.1.8负责组织勘察外业工作的实施及技术、质量、HSE管理;
9.1.9 负责勘察内业工作的实施及技术、质量管理及成果文件的编制;
9.1.10 负责勘察资料的存档、出版及交付;
9.1.11进行工作量的统计以及对业主方的解释工作;
9.1.12现场做好配合施工、回访;
9.1.13编写工程总结。
9.1.14 其他与项目有关的工作。
9.2法律风险
4.1.1负责编制相应作业计划,经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专业负责人核准后实施;
4.1.2负责编制、和自校设计文件(说明书、规格书、数据单及其他文件表格、资料图纸目录等);
4.1.3负责按《设计各专业互提资料规定》及补充规定,向相关专业提供勘察设计资料;
4.1.4负责将设计文件提交校对、审核、审定并签署及完成验证,根据校对、审核、审定人的意见和各级设计评审决议,对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并按规定完成修改后的色笔标识;按照设计文件会签办法的规定将设计文件交相关专业会签;
4.1.5负责对设计文件进行修改或根据客户需求变更设计;
4.1.6负责办理设计文件的存档手续;
4.1.7负责设计产品交付后的服务及根据工程需要进行现场服务。
前身为四川石油勘察设计研究院,是中国天然气行业的指导性甲级设计单位、国际工程咨询联合会会员,设有中国石油集团管道工程重点实验室及国家认证的酸性气田材料与腐蚀控制中心。
西南分公司作为我国最早和主要从事天然气地面建设的勘察设计及科研单位,主要业务包括油气田地面整装工程、油气长输管道、天然气处理、炼油与石油化工、LNG、油气库、油气田及城市供气、环境保护、城市规划与民用建筑等;主编国家、行业标准45项,参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53项,取得科研成果709项,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等省部级以上奖励306项。具有高含硫、高含碳处理天然气技术、大型管道穿跨越技术等专利158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成套工艺技术9项;有着丰富的国际工程合作经验,与壳牌、雪佛龙、道达尔等21个知名的国际工程公司建立了广泛友好密切的合作关系,累计完成西气东输、中缅管道、陕京管道、塔里木气田、长北气田、川渝气田、长岭气田、土库曼斯坦、伊朗、哈萨克斯坦、坦桑尼亚、伊拉克等国内外重点工程11305项,各类集输配气厂(站)1042座,油气输送管道60000多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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