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届经济困难优秀毕业生就业推荐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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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学院(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 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5号)和2023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实施就业关怀计划,做好就业精准帮扶工作,促进经济困难毕业生更高质量就业,经商省教育厅高教处、职成教处,决定开展2023届经济困难优秀毕业生就业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

(二)热爱学习,成绩优良,大学期间获得过校三等以上奖学金或其它相当奖项。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经济困难,就业资源不足且有强烈就业意愿。

二、 活动安排

(一)学院推荐

1.各学院按照推荐条件,本着对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尊重学生意愿,严格把握标准,推荐出真正品学兼优且有就业意愿的经济困难毕业生。

2.填写推荐表(详见附件),主要包括姓名、性别、专业、 学历、意向职位、职位类别、意向城市、技能证书、实践经历、 获奖情况、困难情况、联系老师及联系电话等。其中,每位毕业生实践经历和获奖情况的总字数不超过300字,困难情况仅作审核使用,不对外公开。

3 . 各学院推荐的材料请于2月27日前发送至邮箱jy01@zju.edu.cn,邮件主题命名为“学院名称+就业推荐”,联系电话:87951536。

(二)展示推荐

制作2023届经济困难优秀毕业生就业名片,通过“浙江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网站、 “教育之江”、 “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市场”等微信公众号分批展示推荐,并通过专场招聘活动等向用人单位推送。

(三)精准帮扶

各学院指定专人负责2023届经济困难优秀毕业生的帮扶工作,当好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桥梁纽带,认真筛选与毕业生相匹配的岗位信息,实行点对点精准推送。同时,要及时跟进毕 业生的思想动态和就业进展情况,开展有温度的就业指导和服务,确保毕业生顺利就业。

附件:浙江省2023届经济困难优秀毕业生就业推荐表.xls


浙江大学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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