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南高新区2023年企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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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黄海明珠人才计划”,进一步加大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力度,现就江苏省盐南高新区2023年企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岗位类型

(一)引进对象

浙江大学应往届优秀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和独立学院毕业生)。

(二)岗位类型

1﹒江苏省盐城市盐南高新区国有企事业单位岗位。

2﹒民营企业岗位。

二、资格条件

引进的优秀毕业生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品学兼优,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志愿参与“强富美高”新盐城建设。

2﹒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大学本科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

3﹒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遵纪守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等处分,无违法犯罪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3319:0033118:00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jsychrss.yancheng.gov.cn)进行网上报名。也可通过邮箱yngxqzzb@163.com上传材料进行报名,咨询热线:0515-88886518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核

1)网上报名时,须同时将相关报名材料(①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②高校就读期间全部学段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③高校就读期间全部学段的奖惩材料、学生干部任职证明、发表论文、获批专利等证明材料;④所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⑤已参加工作的,还须提供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出具个人承诺书),以电子邮件方式(邮件名:报名单位+岗位名称+姓名+院校+手机号码)发送到邮箱yngxqzzb@163.com

2)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一般应在20238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231231日;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学课程目录,并在202312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入学通知。

3)优秀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引进岗位设1:3开考比例(教育、卫生岗位除外,民营企业岗位由用人单位自主决定),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比例的,相应核减引进数直至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

4)优秀毕业生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报名材料须与报名信息录入内容一致,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版,中外文对照版本同时上传。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评

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优秀毕业生,采取一定形式进行综合能力考评。考评分综合素质评价和面谈测试两个环节,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面谈测试成绩均按50%计入总成绩。

(三)聘用

1﹒考察体检。在面谈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发布岗位拟引进人数1:1确定参加考察体检环节人员,并组织考察体检。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时,若总成绩相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高者优先,如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仍相同,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考察按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公示签约。对通过考察体检的人员进行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对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拟引进人才签订就业协议。

3﹒入职聘用。引进人才报到后,按照相关流程,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民营企业引进管理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四、引进政策

1﹒引进的优秀毕业生来盐南工作后,其配偶在异地工作的,可以协调安排到我区相应性质的单位工作。

2﹒引进的优秀毕业生为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事业单位的可享受七级职员工资待遇,国有企业的可享受市属一档企业中层正职、市属二档企业班子副职等相当正科工资待遇。

3﹒引进的优秀毕业生为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事业单位的可享受八级职员工资待遇,国有企业的可享受市属一档企业中层副职、市属二档企业中层正职等相当副科工资待遇。

4﹒引进的优秀毕业生为大学本科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事业单位的可享受九级职员工资待遇,国有企业的可享受市属一档企业部门职员、市属二档企业中层副职等相当一级科员工资待遇。

5﹒引进的优秀毕业生正式任职后,符合《江苏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规定的,可以通过调任方式到机关工作。

五、待遇保障

(一)薪酬待遇

1﹒到我区国有企业工作的优秀毕业生税前年薪,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分别不低于30万元/年、20万元/年、15万元/年,并建立正常的薪酬待遇增长机制,具体标准需结合考核情况确定。

2﹒到我区事业单位工作的优秀毕业生,其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相应工资标准执行。

3﹒到我区民营企业工作的优秀毕业生,其工资待遇按照民营企业相应工资标准执行。

(二)补助标准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到盐南事业单位、民营企业(不含国有企业)工作的,10年内给予8万元/年的科研补贴。

2﹒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3年内分别按照3000/月、2000/月、1500/月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3﹒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5年内在盐南购房的,分别按照40万元、20万元、15万元的标准给予购房资助。申请购房资助的,需签署协议承诺在盐南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4﹒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在盐南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分别可放宽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4倍、3倍、2倍。申请放宽额度的,需签署协议承诺在盐南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5﹒全日制优秀毕业生在盐城未购房的,5年内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

6﹒非盐城籍全日制优秀毕业生5年内每年享受2000元的探亲交通补贴。

六、纪律监督

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和程序,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咨询电话:0515-88886518。监督电话:0515- 88116156(江苏省盐南高新区纪工委)。

附件:盐南高新区岗位表.pdf

 

本公告由中共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委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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