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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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用人单位: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高等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五版)》和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秋季学期开学和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及部署,经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暂缓进校情况
1、招聘人员或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的;
2、招聘人员及共同居住家庭成员来校前14天有发热、乏力、咳嗽、咽痛、咽干、腹泻、呕吐、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疑似症状的;
3、招聘人员来校前10天内有过境内疫情高中风险地区及海南、西藏、新疆三省区(以学校每日最新通知为准)旅居史。
二、进校前管理
1、进校招聘人员请提前半天至一天,将入校人员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健康码、行程码、核酸证明)报校就业中心,由就业中心配合向校安保部门报备,申请进校通行码,审核通过信息及时反馈进校招聘人员;
2、在杭招聘人员,按照杭州市疫情防控常态化核酸检测要求每3天完成一次核酸检测的,向学校提交入校人员信息,申请进校通行码;
3、从省内低风险地区来校招聘人员,提供进校前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申请进校通行码;
4、从省外风险地区来校招聘人员,在校外居住点健康监测3天,并于第1天、第3天完成2次核酸检测后方可申请进校。凭个人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和进校前72小时内、24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申请进校通行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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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进校后管理
1、 招聘人员进校后请直接前往招聘场地,不要前往人员密集的学生餐厅、图书馆、教室等地,进校车辆请停在指定区域,招聘活动结束后原路离开学校;
2、 进校招聘人员请提前半小时到达招聘现场,全程佩戴口罩;
3、禁止用人单位在校园内、招聘场地随意悬挂横幅、张贴地标、墙贴等影响校园环境的标识广告,请来校招聘人员遵守学校校园管理规定,维护正常秩序,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杜绝一切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
四、用人单位如遇特殊情况需取消或更改招聘时间,请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告知就业中心。无故爽约的用人单位将被列为黑名单,并将影响后期进校招聘工作。
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