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定向推荐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
发布人:陈筱姮资讯来源:外联部 发布时间:2012-05-09 15:48:40点击数量:489
四川省委组织部定向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请同学报名,在
请同学递交书面材料的同时,到就业中心主页的报名系统中登录有关信息。https://zjuam.zju.edu.cn:8443/amserver/UI/Login?goto=http://www.career.zju.edu.cn/ejob/hdbmLogin.do
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关于定向推荐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等部门《关于印发<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组通字[2008]18号)和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07]24号)精神,现就2012年四川省从部分高校定向推荐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职位及聘期
(一)选聘数量。2012年,全省从部分高校定向推荐选聘大学生村干部1000名,其中500名推荐选聘到藏区(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木里县)工作。
(二)选聘职位。选聘的大学生主要担任村文书或党组织副书记、主任助理、群团干部。
(三)聘期。聘期两年,聘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留任的,可续聘。
二、选聘条件
(一)普通高等院校普通全日制2012年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选聘到阿坝州、甘孜州和凉山州木里县的,放宽至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学习成绩优良;
(三)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四)自愿到农村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身体健康。
符合上述条件,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以及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以上各种荣誉称号的,少数民族地区“双语”人才,农村紧缺专业及自愿回原籍(县、市、区)的大学生,优先选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推荐选聘。
三、选聘原则和主要步骤
定向推荐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主要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二)学校推荐(
(三)资格审查及面试(
(四)确定聘用人选(
(五)签定协议(
(六)培训上岗(
四、待遇
(一)选聘到村任职大学生干部补贴,按川委办发电[2011]9号文件规定执行,研究生每月补贴2200元、本科生每月补助1800元、专科生每月补助1500元,民族地区分别增加200元。年底考核合格的增发1个月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照当地乡镇事业单位干部标准执行。
(二)选聘到村任职期满的大学生干部,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按有关规定享受定向考录政策,同等条件优先录用。
(三)选聘到村任职期满的大学生干部,报考硕士研究生的,享受“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同等优惠政策。
(四)县、乡两级事业单位在编制定员内需补充人员时,一般从聘任期满的大学生村干部中定向考录;县、乡两级党政机关在编制定员内考录公务员时,注重从聘任期满的大学生村干部中考录;省内县以上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制定员内招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安排一定比例专门面向聘任期满的大学生村干部。
(五)选聘到村任职期满的大学生干部,符合选调生条件的,可按程序纳入选调生选拔范围。
(六)选聘到村任职期满的大学生干部,考录进入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聘任期计算工龄。
(七)对连续3年被县(市、区)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评为优秀大学生村干部,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可依法按程序选拔到乡镇领导岗位。
五、管理
(一)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人事档案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户口可落户在任职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
(二)省委组织部每年抽调一批工作成绩突出的大学生村干部进行示范培训,各市(州)、县(市、区)组织部门每年对其余大学生村干部进行普遍培训。
(三)县(市、区)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每年对到村任职的大学生干部进行一次考核,开展评选优秀大学生村干部活动。被评为优秀的,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解聘。乡镇党委、政府负责日常管理与考核。
附:
1.《2012年四川省定向推荐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名额表》;
3. 各院校名额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