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州市公开招聘大学生村官公告
发布人:朱连忠资讯来源:管理部 发布时间:2012-04-17 11:10:09点击数量:339
根据中央推进“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要求精神,为加强我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造高素质的后备干部人才队伍。经研究,我市拟公开招聘一定数量不占村干部职数的大学生村官,现就本次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2、组织纪律观念强,作风踏实,吃苦耐劳;
3、对农村工作有所了解,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4、列入国家“
5、学习成绩良好,身体健康,无不良记录;
6、同等条件下学生党员优先、学生干部优先。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高校推荐与毕业生自愿报名相结合、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确保好中选优。
招聘程序包括推荐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任前公示、决定任命等程序。公开选拔聘用大学生村官工作预计在5月底前完成。
三、福利待遇
福利待遇根据中央、省和市有关大学生村官的政策执行。用人单位按照《广东省养老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费。大学生村官实行聘用制,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聘。
聘用期满且考核称职的大学生村官参加我市面向社会统一组织的公务员招考,可享受有关优惠政策。聘用期满且考核称职的大学生村官,经区、县级市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推荐同意的,可参加我市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选拔街镇公务员的考试。我市事业单位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到村任职二年以上的优秀大学生村官。
四、有关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接受社会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做好各个环节保密工作。
根据本公告,将另行制定本次招聘的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广州市委组织部按相关政策法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0-83104942。
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