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21年度面向有关院校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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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北京冬奥会筹办等重大国家战略和国家大事,主动适应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建设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根据《公务员法》、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和《河北省选调生工作办法》等政策法规,河北省决定开展2021年度面向有关院校定向招录选调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列入《河北省2021年度定向招录选调生有关院校(学科)名单》(附件1)范围院校(学科)的毕业生,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 国内重点院校。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院校、“一流学科”建设院校相关学科、部分知名科研院所、部分财经类和政法类院校相关专业中,国家计划内统招的2021年度应届毕业生。
2. 国(境)外部分知名院校。附件1所列国(境)外知名高校中,在规定时限毕业且获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3. 河北省属骨干本科院校。河北省属13所骨干本科院校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择优推荐的,国家计划内统招2021年度应届毕业生。
二、选调职位
2021年度河北省定向招录选调生共提供1110个职位,其中省直部门职位51个、市直部门和雄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职位378个、县直部门职位681个(职位表及各职位要求见附件2)。
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国内重点院校毕业生可报考省直、市直和县直相应职位,国(境)外知名高校毕业生可报考省直和市直相应职位,河北省属骨干本科院校推荐生可报考县直相应职位。
三、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 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政治好、品行优、敢担当、能力强、作风实。
3. 学习成绩优良,能够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内院校毕业生应为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民办分校等毕业生,与校本部同批次录取且学历学位证书颁发单位署名一致的分校毕业生可纳入范围),一般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部分知名高校毕业生一般应为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毕业,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本科一般须有纳入本次选调范围的国内高校就读经历,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如期毕业的,获得学历学位或取得学历学位认证时间,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
4. 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95年4月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8周岁(1992年4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2周岁(1988年4月及以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5. 河北省属骨干本科院校推荐生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担任符合推荐要求的学生干部职务连续满1学年(具体按省委组织部发各高校党委的通知要求掌握);国内重点院校和国(境)外院校毕业生中,中共党员、学生干部(在各级党组织和院系以上团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以及班委会中任职满1学年)、获得院(系)级以上荣誉或奖励、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6. 有较好的人际沟通、语言文字表达和组织管理能力;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身体健康。
7. 须同时符合招录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国内院校学科分类参考目录见附件3)。
8.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9. 政治立场、政治观点存在问题的,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不得作为选调对象。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9:00至3月28日18:00。考生登陆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hebpta/),查询职位信息,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参加考试考生务必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具体要求按照《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附件5)执行。

详细信息参见:

https://mp.weixin.qq.com/s/K2fnoMfx_UvTIPVzmF49T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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