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启动2021年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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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介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国际电信联盟、国际贸易中心和世界粮食计划署签署的合作协议,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选派优秀青年到上述国际组织实习。有关情况如下:

派出渠道

选派规模

选派类别

实习国别/地区

实习期限

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合作项目

32人

实习生

见公布岗位

6-12个月(以录取通知为准)

与国际电信联盟合作项目

3人

实习生

见公布岗位

6-11个月(以录取通知为准)

与国际贸易中心合作项目

3人

实习生

见公布岗位

3-6个月(以录取通知为准)

与世界粮食计划署合作项目

9人

实习生

见公布岗位

6-8个月(以录取通知为准)


二、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2021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2021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实习生岗位申请人,申请时须为国内/国外就读的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或国内/国外刚刚硕士、博士毕业的人员(一经录取,需在毕业一年以内开始实习)。符合条件的国内在职人员亦可申报。

3. 外语水平良好,精通英语,掌握国际组织使用的其他语言者优先。每个岗位要求略有不同,详见岗位需求。

4. 符合岗位的其他要求。每个岗位对专业背景等要求不同,详见岗位需求。

5. 年龄大于18周岁(200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且小于32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我校应届或往届毕业生申请流程

1.准备阶段(2021年5月13日前)

(1)申请人查看选派办法,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

(2)选择意向岗位,按应提交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所有材料应齐全、真实有效。

2.申请人网上申报(2021年5月13-31日)

(1)符合申报条件的2021届应届生及毕业一年以内的硕士、博士(未就业),请根据网上报名指南填报,在系统提交后联系校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通过审核后,下载并打印《单位推荐意见表》,至学院分管就业工作的老师处办理。书面申请材料及相关证明(2021年5月17日~5月28日工作时间)递交至玉泉校区永谦活动中心B208室。(若有特殊情况,纸质材料审核及提交另行告知)

(2)符合申报条件的在职人员,系统审核及书面材料提交时间请与各受理单位联系。详见受理单位通讯录

(3)推选单位将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并在申请表主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对上述表现做出评价。

注:CSC报名网址:http://apply.csc.edu.cn

(北京时间5月31日23:59关网,务必关网前在线提交申请表)

项目名称为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合作渠道为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国际电信联盟/国际贸易中心/世界粮食计划署合作项目。

3.受理单位审核提交(2021年6月4日前)

受理单位于6月4日前审核申请人材料是否完整,并将书面公函及推荐人选名单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通过信息平台提交申请人的电子材料。申请人的书面材料由受理单位留存,留存期限为2年。

4.中外双方评审(2021年6-7月)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公布录取结果(2021年8月后)

录取时间根据外方反馈时间确定。

录取人员与国际组织签署实习合同,办理派出手续,按期到岗实习。


五、咨询

符合条件的我校应届或往届学生请添加咨询钉钉群。

咨询钉钉群号:30296394(浙大国际组织交流群)

校友进群请备注“学号+姓名”

国家留学基金委联系人:张老师/王老师

电话:010-66093594/3959 传真:010-66093954

电子邮箱:gjzz@csc.edu.cn

学校就业中心联系人:来老师

电话:0571-87951536 传真:0571-87951361

电子邮箱:echo_lai@zju.edu.cn

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受理联系人:详见受理单位通讯录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浙江大学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202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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