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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更改)关于启动分学科毕业生就业战略布局暨上报院级重点引导单位名录的通知

发布人:蔡艳婷资讯来源:指导部 发布时间:2018-06-13 16:14:35点击数量:375

 

各学院(系):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的总体部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力争早日建成以三前三后(前瞻布局、前移指导、前置对接,后续追踪、后续关怀、后续支持)为主线的高水平就业工作体系,结合我校近年来毕业生就业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启动分学科毕业生就业战略布局,编制浙江大学校、院(系)两级重点引导单位名录,进一步促进我校毕业生服务国家战略。

 

一、 总体要求

各学院(系)围绕学校服务一个核心,两边两路战略,结合专业背景和学科人才培养目标,根据近3-5年毕业生就业去向进行编制。

二、 基本原则

重点引导单位的参考范围包含但不限以下,具体说明详见附件1

1.服务国家重要战略规划的单位;2.符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和办学定位的单位;3.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基础性和支柱产业的企事业单位和组织;4.行业领先的国有单位或者重要民营单位(境外总部除外);5.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单位。

三、 工作安排

请各学院(系)于8月15之前根据要求编制重点引导单位名录,以excel形式发送至邮箱:jy01@zju.edu.cn,邮件主题请标注:院系名称+重点引导单位名录字样;同时填写附件2以纸质版形式报送至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永谦B208)备案。

四、 其它说明

院级重点引导单位名录由各学院(系)制定后报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备案并发布,据此统计的院级重点单位就业率指标(毕业生到所在学院(系)重点引导单位就业人数占总就业人数的比例比该学院(系)前三年平均值提升比例位居全校前五位)将列入修订后的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联系人:蔡艳婷,87951536caiyanting@zju.edu.cn

 

 

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2018613

 

附件1. 院级重点引导单位参考范围说明

 

 

附件2. 院级重点引导单位名录备案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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