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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陕西省面向浙江大学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

发布人:洪何露资讯来源:信息部 发布时间:2017-09-20 00:00:00点击数量:3506

2018年度陕西省面向浙江大学

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

 

      经研究决定,陕西省面向浙江大学选调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党政机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2018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独立学院或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学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

2、有一定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能如期毕业,且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必须在201811日至2018715日范围内;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必须在201811日至20181231日范围内。

3、心理、身体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和生活环境。身体状况达到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4、应届本科生25周岁以下(19927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28周岁以下(19897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2周岁以下(198571日以后出生)

5、研究生考生本科毕业院校须为第二批次录取的本科院校及以上。

6、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干部、学习成绩优秀、获得校级以上荣誉的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选调。

  三、选调程序

1、报名。采取学校推荐与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有志来陕西工作的应届毕业生请自行下载《2018年度陕西省定向招录选调生报名推荐表》(见附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进行双面打印,经院系党组织审核推荐后,一式两份交至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玉泉校区永谦活动中心B205室,洪老师处)。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同意盖章后,自行登录陕西党建网(www.sx-dj.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起止时间为20179200时至2017111524

2、资格审查。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填报信息、学校意见等进行审核。

3、笔试面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签定就业协议。根据考试成绩确定拟签约人选,陕西省委组织部与学生本人及学校三方签定就业协议书。

5、体检考察。委托当地一所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院负责签约人选的体检工作,并统一支付体检相关费用。对体检合格的人选,由陕西省委组织部组织考察。对未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和个人信息不真实、考察不合格的,不列入录取人选(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录取公示。在深入考察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录取人选名单,并在校园网上对录取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相关政策

根据各市(区)需求及本人所学专业,统筹分配

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一般选派到县(市、区)机关或乡镇长(街办主任)助理岗位工作。本科生工作满2年后表现特别优秀的,任副科级职务;硕士研究生工作满2年后表现特别优秀的,任正科级职务。工作满5年后,根据本人意愿和工作需要,经考核可交流到省市党政机关工作。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在县(市、区)工作期间,享受市县引进人才各项优惠政策,并在工资外由省上每年给予3万元生活补助,报到上岗一个月内发放第一年生活补助。

博士研究生根据用人单位需求和本人所学专业选派到地级市(区)部门、县(市、区)政府或西安市城区部门、街办挂任副职,工作满2年后表现特别优秀且愿意留任的,任副处级职务。在县(市、区)工作期间,享受市县引进人才各项优惠政策,并在工资外由省上每年给予5万元生活补助,报到上岗一个月内发放第一年生活补助。在市县工作满3年后,根据本人意愿和用人单位需求,可交流到省市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

考生不需要缴纳任何考试费用。

热忱欢迎有志于投身陕西建设的优秀学子踊跃报名,具体事宜请与陕西省委组织部青年干部处联系。

电话:029-85589460 

电子邮箱:sxqgc@163.com

附:《2018年度陕西省定向招录选调生报名推荐表》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

                            2017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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