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市虹口区“新百人工程”储备人才招聘宣讲会
发布人:洪何露资讯来源:信息部 发布时间:2017-05-25 15:00:00点击数量:2677
浙江场
宣讲时间:2017年5月25日下午15:00
宣讲地点:浙江大学玉泉校区
永谦活动中心B座111室职业生涯辅导室
2002年,虹口区委、区政府提出了“改善结构、提高素质、着眼未来,积蓄人才”的人才强区战略,开展了引进专业人员的“百人工程”工作,成为上海市最早的人才储备工程。历经十几年的磨练和成长,“百人工程”队伍已逐渐稳定成熟,成为全区认可、具有虹口特色的人才储备项目,专业人员受到各用人单位的欢迎,其中一些优秀的储备人才,通过自身的努力已经走上了各级领导岗位。
目前,虹口发展正面临爬坡奋进的关键时期,需要集聚各类专业高端人才。今年,虹口区委、区政府更是提出“新百人工程”培养计划,每年招录100名重点院校毕业生,作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储备人才,并加大培养力度,优化人才结构,补充区域优秀人才队伍力量,为虹口建设高水平发展、高标准管理、高品质生活的现代化城区,主动对接上海“四个中心”建设,实现经济社会长远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今年,虹口区计划招录100名左右的储备人才,充实“新百人工程”的队伍。
一、录用对象
重点录用本科及以上学历的985、211等重点高校应届或社会生源,以及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学历取得教育部认证),社会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2周岁。学历为本科及以上。户籍不限。根据储备人才的专业特点,统一安排至相关机关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工作。
二、招录方式
(一)报名阶段(5月中旬-6月上旬)
1、重点高校宣讲会现场收取个人简历。
2、社会报名。邮箱:hkqxbr@163.com
(二)简历筛选(6月上旬-6月中旬)
对于通过简历筛选的考生,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面试时间。
(三)面试阶段(6月中旬-6月底)
会同组织部、各专业行业主管部门开展面试工作。
(四)体检、政审、签订劳动合同(7月上旬-7月中旬)
按照相关规定开展人员体检、政审等录用环节,并签订劳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五)初任培训(8月上旬)
(六)分配单位报到(8月中旬)
三、合同年限
储备人才与虹口人力资源公司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一般三年一签。三年中鼓励储备人才报考本区的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择优录用。三年服务期满后,双向选择,为了确保“蓄水池”的流动性,一般不再续约。对于特别优秀的人才,也可推荐至区属国有企业任职。
四、薪酬福利
根据学历程度区别,储备人才的薪酬约为:14-19万/年(税前)。
“新百人工程”储备人才每月发放货币住房补贴,具体标准为:博士6000元/月,硕士4000元/月,本科3000元/月。
此外,为了解决外地生源的住房困难问题,三年合同期内,虹口区提供部分公租房或廉租房房源,用于“新百人工程”的人才公寓,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批准”的原则,由本人承担房租。
五、培养计划
储备人才纳入虹口“新百人工程”培养及实践锻炼工作计划。由具体用人单位根据专业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培养计划,安排专人带教,实行多岗位锻炼和培养性交流。加强考核与总结,帮助储备人才尽快融入工作环境,提高自身能力。培养锻炼期间,区委组织部、区公务员局将组织储备人才参加初任培训、转正培训、理想信念专题培训、阶段性培训等各类培训项目。组织安排参加青年论坛、党团活动等各项区内活动,积极为储备人才搭建展示自我的平台。
中共虹口区委组织部
虹口区公务员局
2017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