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中心转发关于选调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到辽宁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洪何露资讯来源:信息部 发布时间:2015-01-28 17:00:00点击数量:1023
为适应新一轮辽宁全面振兴对党政干部队伍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夯实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基础源头,建立健全来自基层一线的干部培养选拔链,根据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0] 3号),省委组织部《关于适应辽宁全面振兴需要进一步做好选调生工作的意见》(辽组通字[2006]8号)、《关于辽宁省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211”工程的实施意见》(辽组通字[2014]68号),辽宁省委组织部决定,2015年继续从贵校选调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研究生到辽宁基层一线工作。
今年选调的贵校毕业生为辽宁生源,基本条件:一是政治素质好。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本人自愿,服从分配,有志于从事基层工作并有发展潜力(入党时间截止2015年1月25日) ;二是成绩优良。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居本班级前10名,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外语水平达相应标准;三是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本科生须担任班长以上学生干部,研究生具有大学和研究生期间担任班长以上学生干部的经历,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四是思想品质好。作风正派,团结同学,遵守纪律;五是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9年1月25日之后出生),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6年1月25日之后出生)。定向到基层法院、检察院选调生报名工作,根据已公开的基层法院、检察院岗位需求情况,由法律专业学生按生源地申报。
请于2015年1月28日前将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申请表》一式两份,及考生电子照片(JPG格式,文件名为考生身份证号码,照片大小不超过30KB)等有关材料统一递交就业中心,电子材料发送至zjucareer@gmail.com,纸质材料递交永谦B205室洪老师处。学校将于1月29日递交辽宁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2015年4月上旬,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笔试。2015年5月上旬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确定选调生初步人选名单。2015年5月下旬进行体检公示,确定选调生正式人选。2015年7月在省委党校举办培训班,对选调生进行岗前培训。
请贵校接此函后,通知符合条件的辽宁籍应届毕业生,并协助我们做好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对此,我们向贵校表示衷心感谢。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45号
辽宁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 邮政编码:110006
电 话:024-23128933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201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