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师范学院2013年对外招聘材料
发布人:陈筱姮资讯来源:外联部 发布时间:2013-04-09 07:52:36点击数量:873
宁德师范学院2013年对外招聘材料
一、宁德师范学院简介
宁德师范学院的前身是建于1958年的福安师范专科学校,1978年复办时更名为宁德师范专科学校,
二、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一)对于符合我省引进高层次人才条件的人员,学校积极为其办理享受省里优惠政策的相关手续。详见《福建省引进人才网》的优惠政策(链接)和相关文件。
(二)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基本条件
1、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并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较强科研能力;
2、遵纪守法,为人正派,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具有团结协作、甘于奉献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带领或融入学术团队进行教学科研工作;
4、身体健康;
5、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并在海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或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三)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类别:
第一类:一级教授,或条件相当的、在本学科领域做出重大贡献、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学科领军人才;
第二类:二级教授,或条件相当的、在国内外有影响的、担任学科、学术带头人的杰出专家学者,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急需紧缺专业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下同);
第三类:三级教授,或条件相当的、在本学科领域造诣较深且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第四类:四级教授,或条件相当的优秀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第五类:我校急需紧缺专业的硕士学位副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第六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四)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方式
按“双向选择、适用为佳、讲求诚信、合同管理”的原则引进人才,采取全职或兼职的方式来我院长期工作或短期服务。
1、全职人员:需与我校签订6年以上服务合同,按正式在编人员管理。对省外原单位不同意调出的高层次人才,经市人才管理部门批准,可予办理重新录用手续,承认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资级别以及其它待遇,重新建立人事工资档案,其辞职前和重新录用后的工龄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2、兼职人员:兼职人才需与我院签订“柔性引进人才”协议,每年在我院工作一定的时间段,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具体报酬按其实际在校工作时间和承担任务情况商定。
(五)宁德师院引进人才校内科研资助、购房补贴、安家费、生活津贴标准
人才类型 |
科研资助(万元) |
购房补助 (万元) |
安家费 (万元) |
生活津贴 (元/月) |
|
理工科 |
文科 |
||||
第一类 |
面议 |
面议 |
面议 |
面议 |
|
第二类 |
15-50 |
5-10 |
30-35 |
10-15 |
3000-5000 |
第三类 |
10-30 |
3-5 |
25-30 |
8-10 |
2000-3000 |
第四类 |
5-15 |
3-5 |
20-25 |
5-8 |
1000-2000 |
第五类 |
3-10 |
1-3 |
10-15 |
3-5 |
800-1500 |
第六类 |
3-10 |
1-3 |
10-15 |
3-5 |
800-1500 |
v 说明:
1. 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和副教授的待遇,可根据其科研水平、能力和成果情况,向同类的高限标准靠拢。学校急需紧缺的重点学科专业的优秀人才,其待遇可高套一档。
2. 科研资助费、购房补贴费及安家费引进人才签订协议时确定的类别和标准予以发放,不再因今后本人的职务、职称的变动而变动。
3. 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若我校和宁德市的补助标准不同,本着“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发放其补助经费,但不重复享受。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学院路1号宁德师范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93-2565503
邮编:352100
E-mail:ndsfxyrsc001@vip.163.com 107153945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