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2012届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人:李铁林资讯来源:信息部 发布时间:2012-05-31 13:34:10点击数量:2157
各学院(系):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毕业生派遣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 时间安排:
(1)、报到证:6月8日24时前,完成生源的最终核对工作,6月8日以后不再新增生源。(博士毕业生特殊情况需提交申请报告)
6月8日24时前,录入首批需要派遣的毕业生就业方案(首批报到证领取时间6月18日-6月19日)
6月9日-6月21日,录入第二批需要派遣的毕业生就业方案(第二批报到证领取时间,6月26日-27日)
6月22日-7月27日,录入第三批需要派遣的毕业生就业方案(第三批报到证领取时间,8月3日)
7月28日-8月20日,录入第四批需要派遣的毕业生就业方案。(第四批报到证领取时间,8月25日)
(2)、专利公示:在6月5日前仔细核对专利公示信息,中心将根据就业网专利公示内容发函至上海学生事务中心。
(3)、未就业学生情况上报:6月1日前在就业管理系统上报未就业学生具体情况(统计数据管理——学院数据上报)
二、 具体注意事项:
(1)根据学校保卫处的要求,学生办理户口迁移必须确保身份证号的完整正确,免研或考取本校的学生需注明具体学院。
(2)生源信息必须确保带红色*字段的正确性。其中身份证号、手机、邮箱等字段尤其重要。如果这些字段缺失或错误会导致报送省教育厅生源信息失败,从而导致该学生无法开具报到证。定向、在职、委培的学生需注明单位及去向。
(3)出国的学生必须注明具体学校或工作地点及所在地,灵活就业的学生必须填写灵活就业申请表。
(4)报到证开具条件包括毕业时间正确,协议书信息审核学院通过。
(5)就业评奖以8月20日上报教育厅就业方案数据为准,各学院(系)可在数据报表核对就业率等相关数据。
(6)不能按期毕业的学生,将生源计划列入到2013届。直接在就业管理系统将生源信息的毕业时间改成2013届。预计冬季毕业的研究生暂时纳入2013届就业计划。秋季毕业的研究生不能列入2013届就业计划。
(7)各院(系)需保存好就业协议书、接收函、灵活就业登记表、出国登记表等相关证明材料。教育厅会随时来校抽查核对学院的就业材料是否与就业管理信息系统上报省里的数据一致。并且在10月份通过浙江省统计局对学生进行电话抽查,核对就业信息是否属实。
(8)严格把关报到证的发放,对于退学、肄业以及其他不能按期毕业的学生不能发放报到证。
(9)2012届毕业生在离校前需登入校友信息系统完善相关信息,并可查询档案去向。
三、档案寄送问题
档案寄送信息需纳入到就业管理系统,具体要求及其他相关事项另发通知
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201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