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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平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人:朱连忠资讯来源:管理部 发布时间:2012-05-30 11:27:53点击数量:280

     为加强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依据《哈尔滨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哈人联〔200419号),经区政府同意,决定组织实施2012年哈尔滨市平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发布

    (一)招聘计划

    2012年哈尔滨市平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5人。

    (二)发布方式

平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即日起在新晚报等报纸发布招聘信息,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哈尔滨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站、哈尔滨市平房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2012年哈尔滨市平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2012年哈尔滨市平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招聘计划》和《报考指南》)。发布招聘公告网站网址: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http://www.hl.lss.gov.cn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hrblss.gov.cn

哈尔滨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站:

http://www.hrbsyzp.com

哈尔滨市平房区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hrbpf.gov.cn

    二、招聘对象

    在职人员和社会非在职人员;应届高校毕业生;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本科以上学历(特殊岗位可放宽到大专)

4.报考年龄:30周岁以下(198161以后出生);特殊岗位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661以后出生)。

(二)其他条件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

    详细内容,请阅读《招聘计划》和《报考指南》。

    四、报名方法

 报考2012年平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考生,注册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缴费、打印准考证、查询笔试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招聘岗位查询

各用人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类别、资格等条件详见《招聘计划》。从即日起,报考人员可通过哈尔滨市平房区政府门户网站等相关网站查询。

(二)网上报名程序

本次报名网站:哈尔滨市平房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rbpf.gov.cn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岗位报名。报考人员可在2012659:006918: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按要求注册个人基本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选择岗位报名(报名方法和注意事项可在《报考指南》中详细查询)。

2.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2659:0061018:00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3.缴费。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应在2012659:0061118:00,通过工行网银缴费银行汇款方式进行缴费,登陆报名系统查询缴费成功后即为报名结束。报名费105元。

1)工行网银缴费:

工行个人网上银行客户,登陆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网上银行,点击“缴费站”,在“查询”对话框内输入“平房”,找到“平房人事报名”,点击“缴费”即可。

2)银行汇款:

收款单位全称:哈尔滨市平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款单位账号:3500080109001030603,开户银行全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平房支行,开户银行行号:102261001377

特别提示:在银行汇款时一定提示银行操作人员在“摘要”或“附言”内输入身份证号码和“考试报名费”字样。

(三)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在20126149:0061516:00,登陆报名网站,凭登录名称和密码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需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人数达不到1:5的比例,将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4.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在资格确认和聘用审批时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笔试加分政策:

1)高校毕业生到我市农村基层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本次区级事业单位的(含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笔试成绩加10分;报考乡镇级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1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再增加2分。

2)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后的,报考本次区级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报考乡镇级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15分。

报名结束后,由区招聘主管部门在笔试前进行现场加分资格审核确认(具体时间和地点网上另行通知)。

6.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在考试结束后,凭市、区、县(市)级民政部门或扶贫办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证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在指定时间和地点(网上另行公布),经招聘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返还考试费用事宜。

7政策咨询电话:0451-86509377、86501475

咨询时间:8:30-11:3013:30-16:30   

五、考试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一)笔试

    1.笔试时间:拟定于2012619(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科目:管理类考《综合知识测试》和《申论》,每科满分为100分;专业类考《综合知识测试》和《专业知识》,每科满分为100分。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

    4.面试人选确定:笔试结束后,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

    1.面试组织:由招聘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共同组织。

 2.面试方式:管理类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测评应试者政治思想水平、综合分析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处理人际关系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专业类面试,主要采取情景模拟的方法进行,测评应试者专业实际运用能力。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3.面试资格确认:凡进入面试的人选,面试前要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准考证及报名资格审核表、报考岗位要求资格的相关材料(2012年应届在校生需持学校主管学籍部门开具的证明),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网上另行公布),由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然后由招聘主管部门对初审结果进行资格复审确认。对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由招聘主管部门取消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并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后仍达不到1:3比例的,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

4.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面试后,将笔试与面试成绩总分相加合成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三)体检和考核

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到应聘者所在单位或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体检和考核如有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四)办理试用期手续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公示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占编性质为事业编制。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制合同,进行合同鉴证。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制,由区人才服务中心负责人事代理,代理费自理。

    六、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其进行处理。

七、组织监督

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由区纪检委(监察局)、组织部、人社局、统计局、财政局、教育局、卫生局、科技局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保证此次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命题及考务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聘请专家负责。所有程序均由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

 

附件1、2012年哈尔滨市平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5.28).doc 

附件2、2012年哈尔滨市平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5.28.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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